第七十五章 北原的反击-《东京大律师:开局律所破产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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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此时,北原依旧站在原告席前,背对着宫川。宫川看不见北原的脸上,此时此刻是一个怎样的表情。

    旁听席上听完的今西发言的人已经有些躁动。像是战争胜利后的军队,急于在战场上搜刮各种敌方的战利品一般,已经对指挥官的纪律约束,感到了不耐烦。

    然而却见得那个原告席前的那个背影动了动,仿佛若无其事一般。他连转身都没有转身,仿佛后脑勺长了一双眼睛,直接背对着原告席,手往身后桌面的案卷材料抽出了一张纸。

    下一瞬间,那个年轻男律师的声音在法庭响起。

    还没结束!

    反击又重新开始了!!!

    这还能反击?!?!

    像是一件不可能事情的发生一样。刚才已经是无人的阵地,在刹那之间,不知道从哪里又涌出成千上万名士兵,鸣鼓进攻。方才数百门加农炮的猛烈进攻,不仅没有造成对方损失,反而遭致了对方凶猛的报复。

    北原拿着手中的材料,上跨一步,眼神异常沉稳,面向审判席上的熊谷法官:“我想提请法庭注意,合同的成立与否,与物权状况没有关系。”

    简单的话语,像具有激起狂风大浪的魔力一般。

    【合同与物权的分离属性】

    【合同与物权的分离属性是指,合同的成立与否与标的物的物权属性无关。例如买卖合同的成立,不要求出卖主拥有对货物的所有权。即使欠缺完满的物权,合同也能成立,并生效。】

    听得北原的声音继续说道:“打个比方而言。就像我要卖三十台电脑给顾客。在卖的时候,并不要求我真正有三十台电脑,才能签订这份买卖合同。只要双方一致同意,合同即为有效成立。在合同成立之后,我可以才开始进货电脑,组装,卖给顾客。”

    “裁判长。如果合同的成立,必须要求当事人即具有对合同的对象拥有产权,这显然是不切实际的。商业实践中,大量的交易进货是在合同签订后,才进行的。如果要求当事人在合同签订时,就必须对合同的对象拥有产权,那这个世界上的企业,得花多少成本在仓储之上?”

    “就本案来说也是如此。涉案产权其实就究竟为川本高速所有,还是市政厅所有,并不妨碍我的当事人寺井与川本高速成立有偿使用合同。物权状况与合同的有效性,是互相分离的。被告律师以其内部纠缠不清的路产物权状况,来否认川本高速与寺井存在建立有偿使用合同的意思表示,明显违背了合同有效性与物权状况的分离属性!实是大谬!我想提请法庭注意,本案案由是合同纠纷。其标的对象的物权状况,绝非案件焦点所在!”

    今西的眉头跳了跳,在北原话音刚落下的瞬间,立刻回击:“反对,裁判长。对方只是在死套书本上的法理。的确,从法理上讲,合同的成立于否与物权对象无关。但原告律师刚才举的例子,明显不适用于本案的案例。的确,签完一份30台电脑的合同,卖家可以签完之后,才进货30台电脑。但是,在高速公路当中,难道可以成立一份有偿使用道路合同,公司才去建一条高速公路吗?!对方明显是胡搅蛮缠。”

    “嗯哼!”北原微微咳嗽一声,打乱今西有些情绪化的发言。

    “裁判长,我手头有一份证据”北原微笑道,“可以证明川本高速具有与当事人成立有偿使用道路合同的意思表示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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